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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22    点击:

 

    1. 书写医疗文件是临床医师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是临床教学实施中很重要的部分。医疗文件书写的格式和内容按“诊断学”的规范要求,应首先要求实习医生手写“完整病历”,待达到了相关要求后,才可书写电子病历或表格式病历。教师应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和注明修改时间。

    2. 教师对病历的修改,应着重以下四方面

(1) 内容要真实:包括认真而仔细的问诊、全面而准确的体检、辩证而客观的分析、科学而准确的判断。

(2) 格式要规范:保证病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指导和规范接诊病人的程序与内容,体现科学的临床中思维方式,要求学会在能“诊断” 之后,另起一段书写诊断、鉴别诊断依据和诊疗计划(相当于临床医疗文件中的“首次病程记录”)。

(3) 描述要精炼,用词要恰当。(4)填写要全面,字迹要清晰。

3.病程记录

要求内容真实、记录及时、有分析判断、要全面系统、重点突出和前后连贯,不可记成流水账。

4. 医嘱和检查申请单

放手让学生书写医嘱和申请单,要求项目齐全,内容真实,书写准确、教师有签名、修改。

5. 教师在修改医疗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常见问题(1)主诉不精炼,与主要(第一)诊断不一致。

(2) 现病史提供诊断与鉴别诊断的重要资料不足,缺乏完整性。


(3) “录音机”式的记录,不作分析、整理,缺乏完整性。(4)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概念不清。

(5)体检项目不完整,体征不准确。(6)记录不真实。

(7) 专科情况缺乏针对性。

(8) 文字潦草,文法不通、俗词俚语和错别字。(9)诊断书撰写欠规范。

(10) 诊断不完整。

(11) 缺乏诊断、鉴别诊断依据和诊疗计划(实习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