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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病例讨论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22    点击:

1. 定义

是指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选择适当的病例,引导和组织学生结合基础、临床知识及社会心理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并作适当的归纳和总结及书面记录的教学活动。

2. 目的

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增强逻辑判断能力,使之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清晰的思路,同时培养学生的自学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基本要求

(1) 至少每两周一次。

      (2) 主持教师一般应由教学和临床经验丰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教师承担。低年资医师负责记录学生发言。

      (3) 病例的选择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且临床资料比较丰富并已确诊,诊疗过程有一定悬念和深度。(4) 讨论应有侧重点:诊断或治疗。

     (5) 老师应在病例讨论前做好准备工作,如提前印发病历摘要、相关PPT,书写发言提纲,提出既能体现临床思维,又能引导学生参与讨论的问题。

     (6) 病例讨论的主体是学生。教师在讨论过程中要按照教学意图,逐步引导学生就病史的完整性、必要的辅助检查、诊断和签别诊断及其依据。治疗方案的选择等展开充分讨论,最后作适当的妇纳和总结,并指定一名住院医师作书面记录。(7) 要求每位参加的学生都要预先书写发言提纲。


4. 记录要求

     (1) 准确记录病例讨论的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以及病人的姓名、住院号。

     (2) 附病历摘要,学生讨论的发言提纲及病例讨论简要记录,教师引导和归纳讨论要点的ppt 复印件。

5. 注意事项

    (1) 病例资料的提供:为更接近临床工作的实际,病历摘要可只提供初次接诊病人的基本临床资料,让学生主动思考,培养从主诉推导假设诊断,进一步结合病史、体检,选择必要的辅助检查,然后再依次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引导学生结合基础、临床知识及社会心理问题展开讨论。在归纳临床特点,找出诊断线索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的思维过程,经过鉴别而作出初步诊断。不必要一开始就提供全部的,尤其是有确诊意义的资料。

  (2) 病例讨论是讨论一个具体的病人,不是空谈抽象的一种疾病。

   (3) 病人的临床表现既有疾病的共性,也有个性,要具体分析。不但要重视支持假设诊断的证据,同样要重视不支持甚至反对假设诊断的证据,遵循分析、综合的逻辑思维规律。

  (4) 讨论过程中教师要与学生积极互动,注重及时引导。

重视教师的总结与点评。教师可利用课件分段小结,引导学生讨论与争论,掌控讨论的目标和进程,总结经验与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