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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在实践教学中实行形成性评价实施方案与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22    点击:

各临床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学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要求以及《延安大学医学院关于课程形成性评价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在临床实践过程中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效果,加强对临床实践教学过程的建构、考核和管理,学校将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临床实践教学中进一步推进形成性评价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进科目

本轮重点推进形成性评价工作的为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安排中的主干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并鼓励其他科目或其他专业的主干科目积极开展。鼓励各实习科目根据学科特点开展适合的形成性评价方式。

二、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一)临床病例综合评价

在实习早、中期,在接触新进院病人时由带教老师对学生进行评价,通过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等方式,着重评价学生病史釆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处理病人的能力,并即时向学生反馈。

(二)临床技能操作

由各医院各科教研室实习带教老师对所带教的实习生进行评价, 评价时间为该学生实习中、后期进行,在内、外、妇产、儿科规定应掌握的实习基本技能操作大纲有关项目选择一项进行评价。

(三)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

各科室应坚持每两周至少一次由高年资(3 年及以上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带实习生进行专门的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每次教学


查房、病例讨论后,由查房教师/主持医师对参与实习生的表现进行现场反馈(时间 5-10 分钟)。

(四)综合鉴定

在实习结束前的一周内,由实习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实习生在本科室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鉴定、评分详见延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实习手册

三、评价方式

形成性评价过程中评价主体多元。

1. 自我评价:引导学生学会回顾自己的学习表现,对过去使用的学习程序进行解释,描述自身发展中的突破,运用已有的标准评价自己的成绩,识别自己的优缺点,以明确自己发展和成长。

2. 互相评价:以学习小组为单位,依据评价标准,同学之间互相对学习过程及效果做出评价,写出评语,重点在优点以及改进建议。被评的学生则需根据评语确定自己的改进方案。通过互评,增进互相了解,鼓励相互合作。

3. 教师评价:教师要与学生一起讨论学习的目的,定期评价学生的进步,仔细检查他们自定的改进目标,给学生提出反馈意见,教师的评价应具体,有针对性,应包括优点和缺点,还可适当运用日常记录的方式或釆用学生行为评价表等。学生的自评和互评,都必须与老师的评价结合起来。

四、工作要求

(一)MINI-CEX DOPS 评价的执行要求

1. 临床教学基地自行确定 MINI-CEX DOPS 评价考试,由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将考试的时间及各科目考核的技能和疾病范围公布给教研室和学生。

 

2. 主干科目实习带教老师(为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资质的老师)均应针对所有正在科室轮转实习的学生釆用Mini-CEX 评分表、DOPS 评分表开展形成性评价,并分别记录《临床教学形成性评价登记本》。

3. MINI-CEX DOPS 评价的推荐实施时间为总时间 30 分钟(包括观察 20 分钟和反馈 10 分钟),不同的病例和操作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时间。

4.评价完成后应汇总资料备案。

(二)其他形式的形成性评价要求

《延安大学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文件中所要求的各项工作、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出科鉴定考核等各项工作与形成性评价的开展无冲突,仍需严格执行。

(三)注意事项

1. 形成性评价重在反馈和改进提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不断收集学生学习情况信息,并对学生反馈,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调整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

2. 形成性评价不能代替终结性评价,教师面向反馈应讲究方法, 并应就事论事,不应釆用发散反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