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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7    点击:

陕教技办〔2019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1015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91112 18:00;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1120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

(三)系统生成的各校《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分类导出)一式2份。

(四)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1114-15日送至指定地点;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1126-27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项目申报完成后,各校对各类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程序、项目审定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省教育厅;未报送申报工作总结的,省教育厅不受理项目申报。

(二)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20年度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任    029-82312550

秦天红  029-88668675

                          029-87669498(系统技术支持)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1016

 

    (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

申报指标

序号

 

人文

自然

合计

1

安康学院

11

6

17

2

宝鸡文理学院

16

10

26

3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4

0

4

4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2

3

5

5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4

6

6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4

6

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

3

5

8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

4

6

9

陕西科技大学

10

26

36

10

陕西理工大学

10

24

34

11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

2

3

12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4

5

13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8

4

12

14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

1

3

15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

1

3

16

陕西中医药大学

3

21

24

17

商洛学院

12

8

20

18

渭南师范学院

15

13

28

19

西安财经大学

20

1

21

20

西安工程大学

10

23

33

21

西安工业大学

8

28

36

22

西安航空学院

3

7

10

23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

2

4

2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5

30

45

25

西安科技大学

12

26

38

26

西安理工大学

15

30

45

27

西安美术学院

5

0

5

28

西安石油大学

10

22

32

29

西安外国语大学

15

0

15

30

西安医学院

5

21

26

31

西安音乐学院

7

0

7

32

西安邮电大学

10

20

30

33

西北大学

25

25

50

34

西北政法大学

12

0

12

35

咸阳师范学院

11

7

18

36

延安大学

20

18

38

37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1

3

4

38

榆林学院

10

13

23

39

西安体育学院

3

0

3

40

西安文理学院

13

9

22

41

西藏民族学院

6

4

10

42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7

6

13

43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11

7

18

44

西安翻译学院

15

1

16

45

西安欧亚学院

15

2

17

46

西安培华学院

11

8

19

47

西安思源学院

7

11

18

48

西安外事学院

15

5

20

49

西京学院

10

12

22

50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3

9

12

51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0

5

5

52

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1

4

5

注:其它有关高职院校、独立学院每校申报数不超过5项。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10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