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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点击:

各科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加快创新型延安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就征集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2017年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科技惠民专项、研发机构平台专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众创空间建设、星创天地建设)、攻关计划项目(工业攻关项目、农业攻关项目、社会发展攻关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各类计划项目采用“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1.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2.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3.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延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③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2.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书面材料一式6份,A4纸打印,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5.请项目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1612269002017125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1726-2017216170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1.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等,请在延安科技网(http://www.yakj.gov.cn)查询、下载。

2.项目受理地点:15选5开奖科研部215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2881350

附件: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

(一)成果范围

本专项所指重大科技成果应属于下列范围:列入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并已通过验收或鉴定的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或延安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以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延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融资能力较强的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参与完成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条件,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创新链项目;

2.成果应具备相当于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有创新性和独立性,市场前景广阔,具备1-2年内实现产业化或有可能成为新的市场主导产品的条件,可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必须是与本市企业合作的项目;

4.工业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应超过200万元。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应超过100万元;

5.项目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资料要求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合同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

(一)重点支持领域及范围

1.石油装备及油气服务产业:数字智能抽油机、抽油泵、抽油杆、油套管等技术创新,油气服务相关新技术新产品;

2.农业领域:良种培育、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饲草引进推广、畜禽养殖繁殖、病害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农产品销售;

3.电子信息:软件产品、物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分布式计算/存储平台、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网络传输与监测、信息安全产品、通信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交通产品;

4.生物医药:生物创新药物、新型中成药、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中间体、新型制剂、诊断试剂、环保监测芯片;

5.新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碳纤维和陶瓷基先进复合材料;

6.光机电一体化: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产品、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7.资源与环境:水污染防治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8.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风电装备、太阳能光伏、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新型建筑节能技术。

(二)支持方向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处于省内领先水平,技术含量高,自主研发、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2.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3.省内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高新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项目;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吸收再创业的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省内外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

5.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中试;

6.获得中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

7.重点支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在延安市境内依法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六年(201111日以后工商登记);

2.项目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3.申报单位具备技术创新能力和实力,且知识产权清晰,有良好的条件保障。

(四)资料要求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

三、科技惠民专项

(一)支持方向

1.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及保健康复器材、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优生优育、中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以及城镇绿化及园林建设、宜居建筑、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4.农村信息化领域。优先支持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农业大数据处理、质量安全追溯等涉农数据资源融合、涉农信息服务新方式、农村信息服务客户端等信息技术集成与转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要面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通过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在较大范围内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选用的技术应为成熟先进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切实解决问题,实现预期效果。惠民计划项目不强调科技研发;

2.项目应突出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并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3.鼓励企业牵头申报,整合优势资源。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请。各联合申报单位应签署相应合同以明确任务分工和利益机制。项目牵头单位应有明确的自筹经费投入;

4.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

5.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

(三)资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需提供相关附件:知识产权情况证明等。

四、研发机构平台专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3]8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研发机构的建设步伐,形成具有我市特色与优势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1.申报范围

2017年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面向以下单位征集: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具有学科领先水平、持续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群体。

2.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重点应围绕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延安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等提出的优先发展领域或重大科技难题,从事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以及自然科学前沿问题研究;

.团队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一支能将团队研发成果产品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或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能为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团队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建有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同时,应针对创新团队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对独立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

.团队带头人应是企业或科研院所中掌握本单位核心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国内同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11日之后出生);

.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专业结构。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数量应在5人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核心成员专业背景应具有明显的互补性,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支持:

.与已支持过的市级创新团队属于同领域、同方向的;

.现职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团队带头人的,以及团队带头人没有足够精力投入团队建设的;

③.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等主要成员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3.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型企业或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

.团队所在单位必须承诺配套支持,否则不予受理;

.符合《延安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延市科发〔201459号)有关规定。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

1.申报范围

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面向以下单位征集: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

2.申报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延安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战略需求,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优先支持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

.从事行业前沿技术研究,有较雄厚的科研积累,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外先进水平,有承担中省市科技创新任务的能力,有凝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8人;

.实验室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合理可行;

.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研究试验的需要,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等学校的,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依托单位应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研究开发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联合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所在单位必须出具科研试验条件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符合《延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延市科发〔201458号)有关规定。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申报范围

2017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面向以下单位征集: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2.申报条件

.具有在全市该行业、领域中领先的科研技术水平,有明确的研究开发任务,已建有研究开发机构,拥有10名以上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高级技术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建设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资金筹措的能力,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

.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能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3.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必须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在单位必须承诺配套支持,并要有产学研协议,否则不予受理;

.符合《延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延市科发〔2013125号)有关规定。

(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1.申报范围

2017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计划面向以下单位征集: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条件

.要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发起组成。企业在我市处于行业骨干地位或在某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和实力;其他组织机构可根据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成为联盟成员;市级联盟成员不能少于五家;

.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指标要求以及时间约定,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有协同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联盟章程。章程应包括总则、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约束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等)、组织机构的框架与结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3.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必须企业;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必须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否则不予受理;

.符合《延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延市科发〔2013126号)有关规定。

(五)众创空间建设

1.申报范围

.申请单位应当是延安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设立宗旨是服务创新创业。可为入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投融资、商务及其它配套服务,有固定办公场所,并由专业管理服务团队运营。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有至少3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创业企业要求成立在一年以内,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创业团队入驻期间50%以上的研发时间应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并承诺项目孵化成功后在延安产业化。

2.申报条件

 ⑴创业苗圃:

.提供的实体孵化面积在100平方以上;

.登记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在5个以上;

.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

.管理机构规范,拥有固定的运行管理人员。

 ⑵创业空间:

.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其中,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公共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

.可提供单个面积不少于10平米的创业工位20个,每年新增入驻科技创新团队3家;

.每年为5家以上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贷款融资活动;

.基于网络的创业空间,无物理空间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网络基础设施及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

 ⑶创客空间

.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入驻的活跃创客和团队不少于50人,每年新注册企业不少于5家;

.提供免费、便捷的公共办公场地和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配套设施,单位内部的重点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等研发资源应向创客空间免费开放共享。由高校创办的创客空间,应免费向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开放;

.与不少于2家创投机构或其他融资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供融资服务。

3.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完整、准确填写《延安市众创空间建设申请表》,并提交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计划等。方案中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以及已开展的相关工作,请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星创天地建设

1.申报范围

.发展方向明确,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申请单位应当是延安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与创业;

.由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进行运营管理,管理团队构成、人员从业经验、学业背景足以支撑星创天地发展;

.引导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借助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不同类型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提升创业者能力;

.应建立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2.申报条件

.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星创天地场地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种植或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仓储物流场地设施等。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具备较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等硬件设施;

.应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行业组织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试验示范、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3.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延安市星创天地申请表》和《延安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五、攻关计划项目

(一)工业科技攻关(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1.电子信息

.智能制造基础软件

.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软件

.物联网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示范

.重点领域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LED照明器件

2.新材料

.高性能碳纤维制备关键技术

.纳米电子封装材料

.先进电子电路封装材料

.新型石油加工和基本有机化工用催化剂及助剂

3.光机电一体化

.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

.新型传感器和微系统

.先进激光加工、应用等关键技术

.数控系统及驱动器

.机器人开发与应用

.电力设备智能化与先进传感技术

4.能源化工

.煤炭高效安全开采关键技术

.煤化工节能减排新技术

.煤炭深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

.粉煤中低温热解集成技术

.提高石油采收率关键技术

.高性能油田化学品制备关键技术

.零散天然气的综合利用

5.新能源

.风电设备及关键部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并网技术

6.现代服务业

.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设

.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

.支持科技文化产业建设

(二)农业科技攻关(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1.种植业

.主要粮油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种质资源创新

.主要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研究

.高产优质抗逆果蔬新品种选育

.果树种质资源引进、创制和利用技术研究

.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

.葡萄优质苗木繁育

.果业提质增效应用技术研究

.蔬菜优质抗病品种的选育

.食用菌种质资源开发和高效生产

.饲草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

2.养殖业

.畜禽胚胎工程技术研究

.畜禽品种改良、生态健康养殖及安全生产技术开发

.畜禽疾病诊断、检测、预警及防治技术研究

.水产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抗病优质高繁殖率畜禽新品种选育

.高效畜禽饲料及添加剂

.畜禽重要传染病流行病学研究

.研究畜禽重大疾病诊断、监测与免疫防控新技术

.绿色饲料开发技术

3.农业综合

.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综合技术研究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现代设施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业生态及生物质资源利用

.智慧农业种植养殖及物流配送的物联网平台

.畜禽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主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技术和溯源系统研发

.现代农业新型农机装备研制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节水农业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互联网+”在农产品品牌培育上的运用

(三)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

1.药物及医疗器械领域

.生物技术药物研究

.天然药物与中药研究

.新型医疗器械及辅助设施研发

.新型疫苗应用研究

2.人口健康与医疗卫生领域

.常见病、多发病发病机制及规范化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地方病及新发传染病发病机理及综合防治研究

.医疗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研究

.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研究

.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技术研究

.人口计生、运动康复及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智慧医疗技术及应用

3.中药现代化领域

.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中药材繁育技术研究

.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

.中药新药创制与开发

.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研究

.医院制剂和验方的开发研究

.大宗中药材开发利用与深加工技术研究

4.资源环境及节能减排领域

.水污染控制技术

.土壤污染检测技术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废物规范化处理技术

.生活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绿色建筑技术

5.公共安全领域

.食品安全技术研究

.生产安全技术研究

.重大事故预警监测技术研究

.气象灾害预警、监测技术研究

.地震监测及救援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地质灾害预警监测技术

.消防新设备新技术研究

6.软科学研究

.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延安市科技创新政策研究

.延安市科技资源共享体系研究

.延安市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研究

.延安市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延安市产业品牌建设战略研究

.延安市创新创业环境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

.延安市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实施路径研究

.科技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