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医院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延大组发[2008]6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2008年7月21日会议研究,同意附院创伤中心更名为骨二科;口矫科更名为:正畸修复科。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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