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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九年教师及其它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04    点击:

各科室:

        根据延安大学《关于二〇〇九年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延大人发[2009]20号)文件精神,现将15选5开奖2009年度教师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2009年12月31日前,达到各系列规定申报不同职务层次条件,并在15选5开奖设置的岗位范围之内的人员,均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 评审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仍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的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但任现职年限达不到有关文件(陕人发[2003]83号)规定的人员,可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4]67号),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

       (二) 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

        基于目前有多种“核心期刊”目录版本,其内容各有侧重。按照教育厅的审核标准,学校今年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学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三)关于教学水平。

        晋升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均须完成200计划学时(含减免)以上,晋升讲师每学年须完成12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水平的认定按照(陕人发[2003]83号)文件规定的执行,教学质量评价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关于学术水平。

        1、晋升教授。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均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同时主持并完成过纵项研究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横向课题2项以上,经费在10万元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2、晋升副教授。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均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3、晋升讲师。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与从事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五)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作要求。

      (六)关于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的问题。 由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须具备正常晋升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本人原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目前从事的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2)经过1年以上教育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

        三、工程、实验系列的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工程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审,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要求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行的专业论文或论著(第一作者)三篇(本)作为代表作。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刊登。对于各种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不能作为本人的代表作。申报中级职务人员,要求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行的专业论文或论著(至少1篇第一作者)二篇(本)作为代表作。

        四、图书、档案、会计、经济、新闻、出版、研究等系列评审条件

        图书、档案、会计、经济、新闻、出版、研究等系列评审条件,执行省人事厅及有关厅局的文件规定。

        五、管理研究系列评审条件

        申报管理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代表作要求,参照工程、实验系列执行。其它任职条件,仍执行延大人发[2002]29号文件的规定。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必须有3篇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论文;申报研究员职务必须有5篇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论文。评审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应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参编著作者,每章1.2万字以上算论文一篇),增刊上发表论文不能作为评审论文,但可作为参评论文。

        六、关于后取学历任职年限问题

        根据陕人发(2003)71号,陕教师[2003]89号文件的规定,申报中级职务,大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中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高教和中等职业教育系列除外),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后取本科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2、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3、对于后取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的要求,申报各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其脱产学习时间不得计入任职时间。

        七、关于计算机、外语考试问题

       (一)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要求考取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二)职称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成绩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高级职务材料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要求填写《高校、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七份。《评审表》“考试成绩栏”要填写并粘贴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并将合格证书原件一并上报;代表作封面上要粘贴标签注明“代表作”,并在目录处做明确标记。

        申报工程实验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要求填写《工程实验系列评审表》一式五份、《工程实验系列申报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管理研究系列所填表格与要求和工程实验系列相同。其它材料要求与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相同。

        所有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参加校内评审可先提交1份评审表,校内评审通过后再按照上述要求整理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打印,字体统一为仿宋体,用A3纸合页装订,不得用散页。申报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对于发表在非专业期刊上的文章,原则上不予认可。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发表的文章以及获得的奖项,如果为合作完成,必须注明为第几完成人,核心期刊应在文章名称后注明。为便于审核材料,所有提供的文章,必须与表格所填顺序一致,并且在目录和内容处作明显的标记,填写的顺序为:代表作放在最前边,其它的文章按照重要程度由高到低填写,不必按照发表的时间顺序填写。

       (二)申报中级职务材料要求

        申报工程、实验系列中级职务,要求填写《工程实验系列评审表》一式三份、《工程实验系列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教师中级职务要求填写《高校、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管理研究系列中级职务要求填写《工程实验系列评审表》一式二份;其它要求与申报高级职务相同。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在编在职人员,凡2009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评审。

       (四)申报各系列高、中级职务者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外语成绩单(或免试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以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外,其它系列向省上推荐上报的中、高级职务人员还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系列上报的材料袋由学校统一提供,费用自理。材料袋封面必须打印,样式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外语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的顺序分开整理,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一个证书只能复印在一张纸上。职称外语证(免试证明)、计算机证(免试证明)缩印适中后粘贴在评审表相应位置。

       (五)职称评审材料的报送只接收一次,补报或逾期均不受理。各参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要求一次性报送评审材料。

       (六)本文件中所列的有关文件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延安大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九、日程安排

        2009年10月5日至10月8日,各科室向职工宣传政策,申报人员整理材料;10月9日至10日,由各参评对象向人力资源科报送材料; 10月11日人力资源科整理评审材料报送学校职改办。

        由于今年评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请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按照本通知精神按时申报材料,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四日